清寒獎學金方案

一、設立目的

為鼓勵清寒家庭子女努力向學,特訂清寒學生獎助學金,以協助其認真求學完成學業。

二、申請資格

(一)、資格學校

一、設立目的

為鼓勵清寒家庭子女努力向學,特訂清寒學生獎助學金,以協助其認真求學完成學業。

二、申請資格

(一)、資格學校

一、設立目的

為鼓勵清寒家庭子女努力向學,特訂清寒學生獎助學金,以協助其認真求學完成學業。

二、申請資格

(一)、資格學校

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學生

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學生

(二)、條件

1. 清寒證明文件:如政府機關證明文件或導師證明文件(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者)或由鄰里長開立清寒證明文件。

2. 學業成績 75 分(含)以上,德性評量之獎懲無任何警告及記過以上記錄,出席無曠課記錄。

3.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。

三、名額

每學期各年級二名(高一新生上學期不提供)。

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,依智育、操行成績依序選出,高者優先錄取。

四、金額

每名新台幣5,000 元整。

五、申請文件

1. 申請書

2. 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單

六、申請期限:

符合申請條件者,於每學期開學後,依本會規定期限內,向學校承辦單位提出申請。

七、申請程序

申請人可以在學校領取申請單,依據本會寄發函文,由學校初審後,函送本會核定辦理。

(二)、條件

1. 清寒證明文件:如政府機關證明文件或導師證明文件(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者)或由鄰里長開立清寒證明文件。

2. 學業成績 75 分(含)以上,德性評量之獎懲無任何警告及記過以上記錄,出席無曠課記錄。

3.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。

三、名額

每學期各年級二名(高一新生上學期不提供)。

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,依智育、操行成績依序選出,高者優先錄取。

四、金額

每名新台幣5,000 元整。

五、申請文件

1. 申請書

2. 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單

六、申請期限:

符合申請條件者,於每學期開學後,依本會規定期限內,向學校承辦單位提出申請。

七、申請程序

申請人可以在學校領取申請單,依據本會寄發函文,由學校初審後,函送本會核定辦理。

(二)、條件

1. 清寒證明文件:如政府機關證明文件或導師證明文件(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者)或由鄰里長開立清寒證明文件。

2. 學業成績 75 分(含)以上,德性評量之獎懲無任何警告及記過以上記錄,出席無曠課記錄。

3.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。

三、名額

每學期各年級二名(高一新生上學期不提供)。

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,依智育、操行成績依序選出,高者優先錄取。

四、金額

每名新台幣5,000 元整。

五、申請文件

1. 申請書

2. 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單

六、申請期限:

符合申請條件者,於每學期開學後,依本會規定期限內,向學校承辦單位提出申請。

七、申請程序

申請人可以在學校領取申請單,依據本會寄發函文,由學校初審後,函送本會核定辦理。